您的位置:首页 >滚动 >

华锦股份: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2023-08-11 17:40:57    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000059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华锦股份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27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


(资料图片)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

 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   特别提示:

   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   (一)会议召开情况

   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:2023年8月11日(星期五)14:50。

   网络投票时间:

  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:2023年8月11日(星期五)

  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:2023年8月11日(星期五)9:

规定。

   (二)会议出席情况

表股份数量478,529,747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.92%。

   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,代表公司股份434,445,409股,占公司股份总

数的27.16%;

   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,代表公司股份44,084,338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.76%。

     二、提案审议表决情况

   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,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:

   表决结果为:同意477,226,247股,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.73%;

反对1,303,500股,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.27%;弃权0股(其中,因未

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.00%。

 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%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)的表决

情况:同意42,780,838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.04%;反对1,303,500股,

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.96%;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

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.00%。

   本议案为特别决议,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

过。

     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程》的规定;召集人的资格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;本次大会表决程

序符合有关法律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,会议表决程序合法、有效;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
     四、备查文件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

查看原文公告

关键词:

相关阅读

精彩放送